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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捐赠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04来源: 作者:

贵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贵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捐赠文献入藏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及专业设置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包括具有文献史料价值的图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手稿);

3、适合大学生及以上程度阅读的图书;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图书不被纳入馆藏

1、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4、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期刊、漫画、音像制品以及破损严重且不成套图书;

6、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二、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的图书到馆后,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贵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所有。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文献,图书馆将视其价值采取转赠、漂流、剔除等处理方式。同时,由于图书馆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有限,不能对未入藏的捐赠文献进行返还,敬请捐赠者谅解;

2、图书馆会根据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存和加工处理的方式。符合收藏标准的文献将被著录在馆藏书目数据库中,上架后供读者利用;

3、对适合收藏的捐赠文献,图书馆会回复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和纪念;

4.对失去收藏价值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剔除、剔旧处理。

三、捐赠文献的管理、加工及入藏

1、赠书管理工作由采编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赠书者、填写捐赠证书,对所捐赠图书进行登记造册,记录捐赠者姓名、捐赠图书的书名、数量、时间、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内容;

2、对著名学者、知名人士所捐赠有价值、数量多的文献可设专柜、专架收藏并向读者开放;

3、对满足入藏条件的捐赠图书,图书馆依据本馆图书编目、加工及典藏原则对图书进行后期处理,在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内书目数据下的“信息来源”处为“赠书”注明,并纳入读者查询目录。

四、捐赠图书验收

图书到馆以后,经验收组验收后加工上架。验收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波、余江维

副组长:吴海燕、潘明茜

成 员:陈梦霞 监察室(1人)、审计处(1人)、国资处(1人)

五、捐赠方式

1、到馆捐赠

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采编部。

2、邮寄捐赠

邮寄可按以下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采编部,邮编∶550021。

3、批量捐赠

若捐赠图书数量较大,捐赠者可联系我馆商定具体的捐赠方式或由我馆派人上门提取。